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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跨域整合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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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 31:30, 發表時間 : 2020-01-23 20:20
觀看次數 : 231
01:00
1. 課程片頭
00:08
2. 長期照顧跨域整合第02講
09:44
3. 產業分析 : 人口老化與長照問題
01:48
4. 一. 長期照顧發展軌跡18世紀以前,人口健康狀況不良、醫藥衛生條件不佳,多數人壽命不足以使用長期照顧服務,因此在這之前,大多數國家的個案長期照顧責任都由家庭擔起在18和19世紀開始,美國仿照英國人的「濟貧法(The Poor Laws)」,有了地方性、非聯邦的公共福利系統
08:26
5. 2007~2014年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退輔會、勞委會等政府部會都提出了多項行政方案計畫,惟欠缺完整規劃,不僅服務方案分屬不同體系,各方案間甚至出現重疊散亂的狀況,也陷入服務效率不彰及補助標準不一的窘境
00:48
6. 2006年通過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在「強化老人安養」策略下,將「建構長期照顧體系十年計畫」列為旗艦計畫,訂定了「建構完整之我國長期照顧體系,保障身心功能障礙者能獲得適切的服務,增進獨立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以維持尊嚴與自主」之基本目標,也開始了跨部會的整合
00:06
7. 2011年提出黃金十年之國家願景,在衛生醫療領域即包括「扶幼護老」之施政主軸,以建構完善長期照顧服務網絡,推動:①發展長期照顧服務網,提供多元且具近便性之照顧服務②強化照顧服務人員培訓、留任與發展機制,整備長期照顧服務人力③規劃長期照顧服務及保險法制化之具體策略
01:01
8. 政府規劃開辦長期照顧保險,以建立穩定長久之長期照顧制度為政策目標,2013年「建構長期照顧體系十年計畫」轉銜為「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來檢討城鄉資源分布不均、部分區域缺乏資源及品質良莠不齊問題,進行資源盤點後找出資源不足之長照服務型態及地區,規劃資源不足地區之獎勵或補助建置
01:53
9. 2015年之後行政院衛生署於2013年7月23日與內政部部分單位整併為衛生福利部,同時著力建立長期照顧制度的相關規範2015年6月3日公告「長期照顧服務法」,內容涵蓋:界定長照服務內容、長照人員管理、機構管理、受照顧者權益保障、服務發展獎勵措施(獎助資源發展、限制資源不當擴充)五大要素
01:05
10. 陳明珍(2016)整理長照服務法公告後法規的整合與鬆綁,其主要影響包含:①服務對象不僅限於老人而是所有失能者及家庭照顧者②整合過往分屬衛政、社政及退輔各系統長照服務,民眾尋求長照服務不再多頭馬車產生混淆
00:03
11. ③正式訂定長照人員需經訓練、認證與登錄方可服務的規範④居家及社區式服務由過往僅能由非營利組織提供,注入取得許可的民間個人與法人資源參與⑤針對提供機構住宿式服務規範應以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設立,未來也需為長照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之設立另定法律⑥明定設置長照服務基金以建置服務網絡
00:03
12. 隨後因應長照服務法的公告,為強化長照服務之普及性及在地化,提高長照服務品質,籌備未來長期照顧保險的實施,於2015年同年進行「長期照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
00:36
13. 長期照顧服務法自2017年6月3日施行,相關授權法律及子法除「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仍在立法階段,其餘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長期照顧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獎助辦法、長期照顧機構設立標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專案申請租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審查辦法及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等皆已完成立法並與長照服務法同時施行
00:45
14. 長期照顧服務法自2017年6月3日施行,相關授權法律及子法除「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仍在立法階段,其餘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長期照顧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獎助辦法、長期照顧機構設立標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專案申請租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審查辦法及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等皆已完成立法並與長照服務法同時施行
01:26
15. 由於人口結構高齡化、少子女化、慢性疾病、照顧時間持續、醫療進步、照顧內容多樣化、健康障礙等背景(圖1-1),使得長期照顧有存在與發展必要
01:32
16. Slide 14
00:59
17. 課程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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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 31:30, 發表時間 : 2020-01-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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