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國際護理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Nurses, ICN)於2001年對護理的新定義為:「護理是針對處於所有情境中有疾病或健康的各年齡層的個人、家庭、團體和社區,給予自主性和協同性的照護。護理涵蓋健康促進、疾病預防以及病痛、殘障和臨終病患的照護。護理的關懷角色在於倡導健康、促進環境安全、參與衛生政策擬定,以及病患和健康制度的管理、護理教育和研究。」美國護理教育聯告會出版的《護理學校課程指南》一書中,所定義之護理為:「護理是協助個人,使個人於平時維護其健康,或生病時恢復其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