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課程片頭
  • 2. 西洋政治哲學與歷史第04講
  • 3. 羅馬自治自由
  • 4. 這就是羅馬共和國的起源,republica就是公共的事,又可以理解為res populi,即人民財產,也暗示著一種“民治政府”。這個共和國很年輕,雖然推翻了君主制,但政治權力仍掌握在少數精英貴族上,也因此,貴族覺得在共和制度下要向人民懇求很丟臉,也一度想復僻。貴族的此種態度也形成了一種階級衝突,平民罷工,結果導致無法抵禦外敵,貴族最終仍得妥協。
  • 5. 政治改革:平民希望所有公職(包括執政官)都能開放,但最後結果只有護民官可以由平民擔任。成立“裁決大會”,只有平民可參加,貴族不行。此大會主要目的是法律制定,且元老院不得行使否決權。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平民不願再受國王、貴族的奴役,努力爭取自治自由,以對個體安全與獨立是必要的。
  • 6. 然而,女人與奴隸仍是被排除在外的。不過關於女人的自主權,在當時羅馬,限制女性服飾,以便籌款以對抗迦太基,卻遭到羅馬女性的大規模遊,進而產生了Lex Oppia法案,也改變了羅馬繼承法。階級衝突最終只帶來嚴重偏坦富人的政治體制,而非走向雅典式的民主,且此也出現新的統治階出現(富有貴族+平民)。
  • 7. “執政官”:雖可讓平民參與,但大多仍是來自富裕家庭才有機會。此外,執政官的任期規定不能超過一年,而任期過短也會出現問題,因為想要連任就有要人民支持。“百人大會”:選出執政官。百人大會的組成是依據財富來分類,有錢人的票比較有份量,且由他們先投票,一達標就停止投票了,這使得平民仍舊沒有機會。
  • 8. “群落大會”:公民決定法律(立法),組成方式是以地理為依據,而非財產,較為公平。Polybius稱羅馬共和國所執行的是“混合憲法”,即具有民主制(百人大會、群落大會)、君主制(執政官)和貴族制(元老院)。
  • 9. 中期至晚期的羅馬共和國
  • 10. 西塞羅:同意柏拉圖對民主的不信任態度,希望有哲王的出現,但也需要給人民適度的自由,人民也須參與政策,否則就成為奴隸(沒有自治自由)。也就是說,不能讓人民太過於自己,所以西塞也推崇混合制,三者之間相互牽制。
  • 11. 最後,羅馬軍隊組成並進行政變,且開放讓沒有土地的人也加入軍隊,如此的作法,士兵開始仰賴將軍來獲取戰利品。這間接讓將軍利用窮人強化他的地位(如蘇拉、凱撒、小加圖),而共和國也因此逐漸毀,走向了帝國。
  • 12. 羅馬帝國的早期自由
  • 13. 羅馬帝國的晚期自由
  • 14. 聖奧古斯丁卻有不同見解,他認為一人統治的帝國會走向幸福是錯誤的,因福只有透過來世與上帝的恩典才會有。《上帝之城》:沒有任何人或制度能完全消除暴力和衝突,這是人類的原罪(即人類墮落本性),正因為這個原罪,所以我們必須政治屈從,等待神的審判,上帝會給予公平的懲罰。
  • 15. 而這就是基督教的內在自由,也就是屬靈自由。此種自由並不是要求人們在政治生活上的改變,而是在內心對信仰上帝的虔信。另外,主教聖安博也說,智者才是自由的,因他會照美善的願望(敬畏上帝,順從上帝的旨意)行事,而非欲望。
  • 16. 因此,基督教信仰成為了一個自由人的標誌,而非純粹的知性智慧。據此,真正的智者、自由人,是不會受到外在政治的影響,即使在奴役狀態下,內心仍是自由的。此一說法也間接地支持了君主制度的正當性,且也與希臘化時期後期的斯多噶學派的教義相當接近。
  • 17. 課程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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